新野县建设局服务承诺
一、城市建设服务承诺
1、工程设计图纸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方案图,工程招标前出齐图纸。
2、施工图审批在接到设计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建筑工程预算在招标前完成。
3、施工许可证自接到申请后,相关手续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颁发。
4、对招标申请符合条件的当日签盖审批意见,3个工作日内主持办理。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
5、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监理,自办理监督手续及签订监理合同后做到全程服务。
6、工程竣工后,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资料预验、审查完毕,各种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验收。
7、对因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受到停工处罚的单位申请复工,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整改合格的出具复工通知书。
8、接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县城建成区内30分钟、建成区以外2小时内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二、城市管理服务承诺
1、城建监察队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着装整齐,持证上岗,处理各类违章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具备齐全。
2、环卫:坚持城区一天洒水三次以上;主要街道卫生做到全天保洁;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点和垃圾散装点每天8:30以前装箱清运完毕;背街小巷垃圾点日清不少于2次,做到无大堆垃圾积存。
3、道路:城市主干道基本无塌陷、无坑洼,完好率达95%以上;道路污水、自来水等检查井设施保持完好;发现井盖、井框损坏、丢失或接到举报后,及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12小时内更换修复。
4、绿化:城区花带、树木、草坪实行经常化专人管理,控制病虫害,清理杂草,保持整洁,及时修剪。
5、排水: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发现污水漫溢,盖板残缺,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疏通修复。
6、供水:保证早晨(6:00-10:00)、中午(11:00-16:00)、晚上(冬天17:00-22:00,夏天17:00-23:00)三个时段正常供水。对用户反映供水管网跑冒滴漏,自接到举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正常情况下小修不超过8小时,大修不超过24小时;接到新安装供水管道用户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手续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
三、工作服务承诺
1、对来办事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扯皮,能立即解决的要在工作时间内办结;一时解决不了的,解释清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严肃办事作风,在办事过程中,严禁“吃、拿、要、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公开各类收费项目、依据、对象、标准,做到按标准收费、文明收费、亮证收费。对招商引资项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下,特事特办,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监督举报电话: 66221750(白天)
66261212(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