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经河南省新野县委驻北京市丰台区党总支邀请,北京市丰台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一行3人到新野考察交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双方达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共管协议,并于3月13日在北京大红门举行了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规定,双方相互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268条,解决个案23件,促进了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新野县人口计生委在合作共管的同时,不断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服务水平,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根据协议规定,新野县人口计生委在流动人口外出之前,要开展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的办理、换发工作;通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交换系统,完善和交换流出人员个案信息;在收到丰台区人口计生委的生育信息查询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无《证明》或《证明》过期及时补办后寄往北京。
丰台区人口计生委通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交换系统,及时向新野县人口计生委通报流入人员个案信息,协助处理政策外怀孕和违法生育人员;为流入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免费咨询和培训教育;对流入人口的《证明》进行验证,协助无证明的及时办理;免费为流入人口提供环情、孕情监测和计划生育手术,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相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