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检察院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新野县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一、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多种形式接受群众举报,倾听群众诉求,对实名举报件件答复。
二、加大处理信访工作力度。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发现问题责任倒查制,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制。
三、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四、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
五、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六、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支持保障律师及其他辩护人依法行使权利。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防止讯问过程中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七、探索建立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个案救助制度。争取财政、民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在刑事不诉案件中对生活确有困难、被告人又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被害人实行救助。
八、改进执法方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司法保护机制、不捕不诉听证说理机制。
九、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保证人民监督员对重点案件、重要环节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和不起诉的,均要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独立评议监督。
十、切实纠正检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抓好公开承诺各项内容的落实,以扎实有效的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履行承诺,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