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三中全会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各种形式流转”,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允许流转”的主体牢牢锁定农民。这次提出的新土改不是要将各式各样的“流转”一举合法化,而是把重心放在保障农民权益上。既坚持分田制,又鼓励合作化,新土改试行在赋予农民自主权方面有所超越。
会前,国家主席胡锦涛专程前往30年前农业改革的始发地——安徽小岗村,既是对改革开放政策源头的巡礼,更是对农村改革的未来方向进行政策性宣示。在与村民对话时,胡锦涛就长期备受关注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政治承诺,那就是允许土地“自由流转”。
允许土地自由流转的最大意义,在于确认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刚刚结束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讨论了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虽然细节有待公布,但土地自由流转的政策势将成为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表面上看,其意义只限于经济领域,但实际上也是一场政治改革。因为,虽然土地的自由流转还谈不上划归私有,但却能增强农民面对强势利益集团时的自我保护能力。
土地改革是中国“三农”改革的新突破口,是缩小城乡及贫富差距、求取社会均衡发展的途径之一。无论从发展现状还是从国际经济形势来看,中国都已经到了必须加快培养内部市场、扩大内部需求的转折点。目前全球正在经历的金融危机,再次说明了这一点。正如在此次中央全会公报上所言,我国的农业基础确实“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也“最需要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