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亿万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需要重点加强四方面政策措施: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民依法以转包、转让等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
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和安置办法。要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农村。基础设施既包括路、水、电和燃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包括提高人口素质的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让更多农民享受到更为方便的“衣食住行”和更好的看病、上学、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
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尤其要妥善清理化解乡村债务,重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的历史债务。要通过深化和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亿万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更加得到重视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