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做好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和处理,促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新野政务网”对外宣传、服务民众、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政府网站建设考评工作实行百分基础分与动态信息加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考评指标及考评标准
1、组织领导(满分10 )
领导重视,有主管领导、有专职信息员,能够适应此项工作
2、制度措施(满分10分)
各单位应制定相关的信息报送、网络信息安全等制度
3、硬件建设(满分10分)
各单位应积极筹措人力、资金做好本单位网站建设工作并按要求配备所需的硬件设备,有专门的微机室和必备的设备器材和一定的工作经费,标志明显,张贴相应规章制度,并配备能够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
4、政务公开(满分40分)
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5、交流互动(满分30分)
建立本部门本行业与群众之间全天候的联系渠道,随时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所提出的疑问。
6、信息采集(动态加分)
每条被采用的文字信息4分,有照片另加1分、视频加3分,被推为今日新野栏目加2分
二、考核奖惩办法
1、县政府督察室和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季度和年度在县政务网上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处理、采用情况,年终发文通报考核情况。
2、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含优秀信息员)若干名,对年度综合考核落后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