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07]43号
新 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新野县教育事业2008—2012年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新野县教育事业2008—2012年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新野教育事业2008—2012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08—2012年,全县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建设教育强县摆在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具有县域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贡献。
二、主要目标
1、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适龄生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年巩固率分别保持在99.9%和99%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88%以上。
2、幼儿教育:溧河铺镇中心幼儿园通过达标验收,其他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力争晋升为市一级幼儿园,县幼儿园进入省级示范幼儿园行列。符合要求的村办幼儿园力争达到80%。民办幼儿园控制在50所以内。
3、高中阶段教育: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人数年均增长10%左右,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70%左右,各种形式的高中阶段教育和初中后职业培训规模争取达到2万人。中等教育结构更趋合理,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入学率达到44%,招生4400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62%,学额巩固率达到95%以上。进入普通高招本科分数线的学生比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4、职业教育:完成职业培训任务35000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4900人次、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务工岗位培训11800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培训900人次、城镇职工培训15000人次。职业学校完成招生任务2000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对口升学”录取率达到85%。
5、成人教育:完成扫除青壮年文盲400人及扫盲后教育5000人的任务。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培训会500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万人次。印发科技快报、科技知识卡片20万份,组织科技放像1000场次。各乡镇成人学校创办2个科技示范项目,辐射带动20户农民。
6、民办教育:民办学校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办学水平有明显提高。民办教育在校生人数力争达到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人数的10%左右。
7、师资水平: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4%、98.5%和99%以上;高学历比率分别达到5%、25%和60%以上。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合格率达到80%;能够使用和制作课件的骨干教师比率达到85%以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培训率、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率、高中教师新课程通识性培训率和二、八年级教师新课标、新课程培训率均达到100%。中小学教师无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举办文化课补习班现象。
三、主要任务及方法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
1、明确各级责任,理顺投资主体。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简称“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县政府主要负责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做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县财政要科学论证,编造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教育资金。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县本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义务教育,全县随征的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义务教育,纳入县级投入计划,确保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费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2、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按照省政府要求,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国家现行的工资标准发放。县政府将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本级财力和上级给予的转移支付资金,把教师工资放在支出安排的最优先位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做到“足额安排,确保落实”,保证我县中小学现有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财政统发、银行代发的工资管理办法。要逐校逐人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档案,教育、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与工资,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工资总额,并通过代理银行将工资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工资帐户。发放教师工资时,任何单位不得代扣捐赠、集资、摊派等费用。
3、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对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现存的中小学D级危房要从今年起基本改造完成;B级、C级危房要随时维护、随时改造,不能升级为D级危房。要落实中小学危房改造责任,中小学现存的B级、C级危房以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主要由乡镇政府负责核查、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县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乡镇予以适当补助。县乡两级财政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分别实施”的原则,与教育、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将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起正常的维修改造经费投入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制定三年危房改造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监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负责制,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对失职失察、工作不力,发生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4、建立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中小学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调控和挪用,违者将追究领导责任。县财政要按照有关要求将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预算,确保中小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经费。
5、建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经费投入机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财政按教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安排,按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一定比例列支。
6、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和挪用挤占中小学经费的行为。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各乡镇政府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要求学校在省定收费项目之外为其代收任何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向学校乱集资、乱摊派。要规范各部门对中小学校的检查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部门对中小学校的检查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纠风和教育部门牵头,统一进行。
7、积极稳妥地解决中小学教育债务问题。对九年义务教育欠债问题,要在化解乡村债务时通盘考虑解决。对于校舍建筑欠款、校用土地租金、学生借资款等教育债务,按照“谁欠债、谁偿还”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偿还“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债务。是乡镇政府的欠债,由乡镇政府偿还;是行政村的欠债,由行政村偿还。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讨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强迫学校停课及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1、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用足用好现有高中教育资源,继续搞好内部挖潜工作,努力扩大高中阶段特别是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把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的重点放在拓展一高、三高、职专等优质教育资源上,将优质高中建设与薄弱高中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做好综合高中及四高中普职融通综合班办学模式改革,指导和规范育才综合学校办学,积极开展综合课程教育实验,加快构建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融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加强高中阶段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努力提高高中阶段学额巩固率。认真落实普通高中会考制度,提高会考信誉度,使其在引导办学方向、监控教学计划和认定毕业水平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2、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坚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全面完成“普九”巩固提高任务。落实政府办学责任,充实教学仪器设备,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档案建设,力促各乡镇“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5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继续搞好初中食堂改造工作,完善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迎接省市督导评估,确保一次性顺利通过。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重点抓好中心小学的校建和硬件设施建设,使规划的71所中心小学到位率达到85%以上,力争把四、五、六年级学生全部集中到中心小学或成建制小学就读,以此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办学新格局。研究解决中小学均衡发展问题,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违规举办重点学校、特长班等有悖于上级规定的错误做法。加大城镇学校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启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1+1”帮扶工程。实施薄弱初中建设更新改造工程,解决城镇初中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小学开展学前调查活动,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制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书面考试。禁止跨乡镇招生,禁止招收初中毕业生复读。有计划推进“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建立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和多渠道救助贫困学生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学额巩固调查研究工作,执行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做好“留守儿童少年"教育工作,落实十项保学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达标。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认真做好残疾儿童调查登记工作,动员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3、大力发展幼儿教育。继续搞好幼儿园晋级上档评估工作,力促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晋升为市一级幼儿园;督促溧河铺镇中心幼儿园一次性通过达标验收。积极推广上庄、沙堰、新甸铺、前高庙经验,在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和教师资源,大力举办乡村两级幼儿园,满足3一5岁幼儿入园的要求。加强各类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园舍、用车、饮食卫生等进行督查,确保幼儿安全。严格民办幼儿园评估晋级审批制度,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监控,使之不断提高办园水平。进一步整肃民办幼儿园办园秩序,积极与有关部门结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办的不合格幼儿园。
4、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把县职业中专重点建设成为具有县域特色的职业教育中心。深化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政府统筹、条块结合、社会参与、教育主管”的运行体制和“立足县情、面向市场、建立基地、典型推进”的改革发展思路,落实政府及社会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企业及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办学格局。加强县职业中专建设,进一步充实专业实习设施,拓展专业实习基地,开发和利用招生信息系统、教材服务系统、师资培训系统、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等,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力争使其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各职业学校要改革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要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要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开展就业教育,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
5、积极开展成人教育工作。坚持“巩固阵地、延伸触角、拓宽领域、培育亮点”的指导思想,以农民培训为重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成人教育阵地、师资和内部设施建设,严禁挤占成人学校场地,力争用2年时间,使成人学校达到省定2类及其以上标准。中小学可一校挂两牌,一长管两校,日校办夜校,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乡村开展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的重要基地。进一步完善扫盲工作机制,促进乡镇分期分批达到巩固提高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所必需的技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加快实施“成教兴农工程”,按照“建好一个基地,办好一批项目,培养一批人才,带动一批农户,搞活一方经济”的工作思路,开展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和示范项目建设。继续开展“六项科技推广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使农民依靠科技致富。树典型,抓样板,搞好城关、城郊、上港、五星、王庄成教示范带建设,推动成教工作上台阶。
(三)强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
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两创两争”活动为载体,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以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用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和激励措施,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加强“两史一情”教育,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学史明志、求知报国。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工作,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加强校内德育阵地、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和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制度,认真研究新时期师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积极探索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相互衔接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完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要制订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标准,开展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评估活动,召开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中小学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把学校建成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基地。
2、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突出教学工作的主旋律。继续扎实开展新课程改革实验,组织全县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研讨新课程改革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加大新课程实验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实验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和广大教师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县特点和工作实际的方法。同时,深入学校、教师、学生之中,调查研究,分析讨论,适时进行有效指导,确保新课改实验深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加强对全县教育教学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服务,建立研究分析教育质量的例会制度、教研员和学校领导代课制度、局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和深入课堂听课制度、中小学教育质量督查评估制度,严格控制影响学生正常教学的检查评比活动。
3、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健全教育科研机构,充实专兼职教科研队伍,完善县、乡、校三级教科研网络。以课题研究为龙头,以素质教育研究为重点,新课件、新课程研究为切入点,把教学问题课题化,把研究情况成果化。课题研究要来源于教学,立足于教学,服务于教学,引领教学工作的开展。要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机制,拓宽研究领域,让更多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与到研究中来,把教科研成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抓好课题的过程性研究及管理,搞好结题验收工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着力推进教科研成果的应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继续认真组织学习《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深入开展、“五个一”和“扬师德、讲奉献、铸师魂”活动,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广开宣传渠道,在全县掀起师德宣传热潮,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把全县的“教育教学能手、师德建设标兵”宣传出去,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教师工作,支持教育事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终止聘用合同。按照“思想作风正、师德修养好、业务素质精”的基本要求,统筹规划、周密组织、认真培养、严格管理,努力打造和培养一批名校长、名教师。
2、实施“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创建教师学习性组织,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发展。本着“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指导思想,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全面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按照新的基础教育课程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启动高中教师新课程通识性培训工作,做好二、八年级教师新课标和新课程培训。加快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步伐,继续开展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幼儿园各类人员培训工作。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千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重点组织200名左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到外地高校进行高级研修,组织800名左右的中小学教师进行重点培训。积极参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网上培训和学历教育的试点工作。加强学历管理,坚持学用一致、质量第一的原则,对教师学历、高学历培训进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小学专科学历、初中本科学历教师的培养步伐,逐步提高高中教师的学历层次,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实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加大引进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力度。改革教师教育的培训模式,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考核形式,加强以校为本的教师研修,探索校本培训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校本培训制度和措施,促进研训一体,推动培训、教研与教育教学实践的紧密结合。认真总结并不断完善“菜单式”、“自助餐式”等培训模式,努力实现教师教育“重心下移、阵地前移”的目标,增强中小学教师教育的吸引力;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科研、电教等部门参与到培训中来,形成更为完善的教师培训业务指导体系。
(五)树立人本观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推进新编制的运行。严格执行《新野县中小学校长聘任办法》和《新野县中小学教师职工聘任办法》,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编制数,指导中小学校科学设置岗位,认真搞好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竞聘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全面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资格准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改进校长选拔任用办法,推行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制度,坚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评价机制,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进行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进一步加强教师岗位管理,完善教师考核制度以及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机制。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引导和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任教,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树立人本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冒尖。制定和出台特殊政策,向骨干教师倾斜、向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倾斜。对于中小学骨干教师可协调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和下岗家属的再就业问题,可挤出一部分资金解决校内低职高聘问题;设立中小学校长奖励基金,扩大校长的自主权,允许学校在政策范围内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力度。要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大显身手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解决教育难点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建立健全资助贫困生就学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按照“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摸清底数,制定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制度,争取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建立多渠道救助贫困学生的机制,支持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要强化领导责任,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使青少年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和自救常识;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把学校食堂建设、卫生室建设和宿舍、厕所改造作为义务教育达标验收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持学校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继续实行学校食堂主原料定点采购制度,推进食堂“四统一”(统一实行微机管理、统一进料、统一核价、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中小学食堂一律不得承包给个人,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小卖部一律不得经营食品和饮料,以预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实行“准入证”制度,加强中小学教材、辅助读物和文化用品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搭车发放教辅读物,严格控制乱发资料现象的发生;加强治理招生、考试、办复习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让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加强对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与督查,严禁向学校和班级下达创收指标,坚决杜绝借勤工俭学名义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予以严肃处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教,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形成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制定与教育法律配套的规章制度,使教育活动有章可循,促进教育的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逐步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救助制度,及时办理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案件,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育行政人员的执法水平。
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在继续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推进素质教育督导。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的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评估体系,加强考核,将教育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
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文化设施的投入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类文化场所和公益设施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学校校园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应对学生开放。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和家庭相互沟通、协调配合的制度,形成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性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经常性治理,确保良好的校园和周边环境。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形成合力,共同开创我县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途径和方法,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与时俱进,身体力行,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教育工作全局。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巩固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发挥好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做端正党风、廉政勤政的表率。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抓两头,促中间;树典型,促发展;对内抓好管理,对外搞好协调,为教育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加强对教育工作中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开拓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