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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001-1201-2007-02043
新政文[2007] 43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 转发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汛期抗灾救灾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汛期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宛政明电[2007]15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近段时间,我县气候异常,灾害性天气频繁,特别是进入7月中下旬,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部分地区农作物受灾,甚至发生房屋倒塌灾情,给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损害。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县局部地区仍将维持强对流天气形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强化责任,各负其责,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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