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001-1103-2007-02085
新政文[2007] 85号
新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新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新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实 施 细 则
(试行)
《南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由南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新野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就医问题的重大举措。作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单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好。
二、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异地户籍在县城就读的中小学生可按学籍自愿参加;未安置或安置后又失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破产、停产、关闭企业的职工(含退休职工)。
三、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
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30日—10月20日)。以劳动保障部门、广播电视局和各一级单位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和申报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学生参保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以教体局为主,重点做好中小学生的参保缴费及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劳动保障网络及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建设。
(三)组织居民参保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以各乡镇和县直各一级单位为主体,对辖区城镇居民开展入户调查、表格发放和填写、申报登记、照片收集、材料初审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四)征缴发放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社保中心对所有登记居民征收医疗保险费、发放社会保障卡。
四、部门职责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劳动和社保部门全力以赴,搞好工作组织和协调,扎实开展工作;民政部门要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进行认定;残联要对重度残疾人员进行认定;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登记参保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划拨配套资金;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户籍、年龄认定;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与配合;广电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统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城镇居民具体人数的调查落实工作;药监部门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用药监督;国土、建设部门要配合做好城关镇不足二分地农民的调查核实;企业局、商务局要配合组织好所属企业符合参保条件职工的参保缴费工作;城关镇、城郊乡、航运局要配合做好本辖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各一级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家庭的参保登记工作;破产、改制单位的清算组、留守处要做好破产、改制单位职工及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属的参保登记工作;县就业服务中心做好实行人事代理的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发卡工作。
五、组织领导
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六、其他问题
(一)中小学生参保工作流程
城关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和教体局直属的学校、幼儿园,在县教体局的统一组织下,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参保登记。
1、登记 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由县社保中心发放的《南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登记表》。由学校指定人员对登记的信息进行初审,重点是低保证号和重度残疾证号。
2、特殊群体认定 初审后,对有低保证和重度残疾证的这两项特殊群体,以学校为单位到县民政局、残联进行认定。
3、复核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体局共同对学生的参保登记信息进行复核。
4、缴费 参保学生登记信息复核无误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相关标准收费。缴费办法由学校联系指定的银行或银行联系学校开票收钱。
5、信息录入和发卡 学校凭银行盖章的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保卡。
其他乡镇学校以教办室为单位缴费和办理有关手续。城区各学校、县教体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乡镇教办室,应将参保学生的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并以电子表格和书面形式(1份)上报县社保中心。
(二)其他城镇居民参保工作流程
1、城关镇的居民以各居委会、街道为单位,由各居委会、街道统一申报、登记和初审,城关镇政府组织各街道、居委会统一到县民政局、残联对低保和重度残联人群进行认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核后,参保人员以户为主,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费。城关镇政府组织各街道、居委会收齐银行盖章的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保卡。
2、各乡镇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属由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统一申报、登记和初审,并到县民政局、残联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群进行认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核后,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费。劳动保障所凭银行盖章的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保卡。
3、县直各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属由各单位统一申报、登记和初审,并到县民政局、残联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群进行认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核后,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费。单位凭银行盖章的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保卡。
4、停产关闭、破产、改制单位的职工和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属以清算组、留守处或主管单位为主,统一申报、登记和初审,并到县民政局、残联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群进行认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核后,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费。单位凭银行盖章的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保卡。
5、已办理人事代理的居民,以就业服务中心为主,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申报、登记和初审,并到县民政局、残联对低保和重度残联人群进行认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复核后,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费。就业服务中心凭银行盖章的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医保卡。
各单位应将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并以电子表格和书面形式(1份)上报县社保中心。
(三)银行和帐号
收款人:新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中行 帐号:634028064598093001
工行 帐号:1714024529049000991
建行 帐号:41001514310050200944
农行 帐号:676101040006222
(四)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65033586 65033583 65033577 65033569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