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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印发县2008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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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001-1201-2008-01019

 

新政[2008]19

 

 

           

关于印发新野县2008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新野县2008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新野县2008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从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做好超标准洪水的科学防御,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新野县防汛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洪水资源化的理念,全面、正确地分析当前的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落实防汛责任制为核心,实行兴利与除涝结合,防汛与抗旱并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保障防洪安全。

二、目标任务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保障城区、重要河道、交通、电力、通讯等防汛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三、防汛抢险预案

重点防护对象:唐河、白河、湍河、刁河等8条河道以及县级以上公路干线、城区、电力、通信等。

调度原则:根据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和现状工程的实际防洪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调度洪水,团结抗洪,最大限度减少洪灾损失。

防御设防标准:(见新政[2008]18号文件《南阳市2008年主要河道汛期警戒保证水位表》)

四、防汛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防汛组织机构。根据《水法》及《防洪法》,设立新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行使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县的防汛工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各乡镇成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接受县防指的领导,行使本级防汛指挥职能。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防汛抢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力量,在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洪任务。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防洪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事发地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道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县防指领导指示,做好检查、督促、协调、落实工作。

发改委:指导全县防汛抗旱规划、防洪工程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企业发展服务局:负责掌握工厂企业的防洪保安情况,负责指导、组织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及善后处理。

建设局:协助指导城镇防洪抗旱规划制订,负责新野城区内河防洪抢险,掌握城镇防汛排涝情况,组织指导城镇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镇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阻障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城区灾民的安全转移并妥善安置。

国资办:负责监督防汛抗洪期间国有资产的防洪安全。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资金、灾后补助资金的筹集、协调分配和使用监督检查。

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并组织核实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和救灾捐赠,配合事发地政府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负责扶贫、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督。

交通局:负责防汛抢险所需车辆、船舶的征用和调度。负责县域范围内防汛主通道的抢修畅通和紧急防汛期的水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为外滩群众转移提供运输工具,保障公路、水运交通设施安全。

安监局:负责乡镇和部门防洪安全督察工作。掌握防洪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负责种苗、农药等救灾物资的组织和调剂工作。

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县防指命令,遇紧急防汛期,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安全撤离外滩群众以及转移范围内的现场清理。

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流行。

电业局:负责防汛抗旱供电调度和供电设施的抢修及维护等工作。

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并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天气形势和灾害情况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指提供气象信息。负责干旱期间人工增雨作业。

通信企业: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期间的通信畅通,紧急情况要配合防守单位驾设临时通信设施,负责灾后通信的恢复工作。

邮政局:负责保障防汛抗洪期间各级防汛指挥部的邮政畅通以及灾后邮政恢复工作。

商贸公司: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燃料等有关物资的供应。

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监控,以及地质灾害引发产生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县直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县防指的紧急命令或临时安排,负责抓好防汛料物和抢险队伍等任务落实。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汛期加强值班,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人武部和武警中队: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承担防汛抗洪急难险重任务。全县组建1个防汛抢险突击队,下辖15个分队。各乡镇各组建1个防汛抢险救灾突击分队,每个分队1000人。必要时,根据南阳军分区命令,联系并接待安置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救灾行动。驻县武警中队负责防汛抗旱中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承担抗灾救灾急难险重任务。

五、防范工作

(一)县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15日至9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日常值班,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带班,办公室具体负责,每天3班,每班1人。

3、发生灾情时的值班,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人员值班。每天3班,每班4人。

4、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做好电话记录,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做好上传下达;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用品、设备,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阅、外借;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外来人员;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好值班室的环境卫生;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二)防汛信息网络系统

建立县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通讯录,便于在防汛指挥中联系,提高防汛指挥效率。另外,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沟通、汇报情况,随时掌握防洪动态,为指挥部及时、准确作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三)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四)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部门的第一防汛责任人。其职责为:熟悉所负责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五)制定防洪预案。各乡镇政府负责制定本区域防洪预案;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河道的防洪预案。防汛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要在每年515日前完成。

(六)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汛前,县级防汛指挥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由重到轻分为级、级、级、级共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县防指发布;进入汛期、旱期,县、乡镇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县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实施辖区内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县防办和县民政局分别向上级报告情况。因灾造成人员伤亡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和单位发现堤防、水利工程险情时,应立即向县防办和水利部门报告;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县直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处置情况和结果。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分别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

1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唐河、白河发生特大洪水(唐河流量超保证流量每秒4500立方米,白河超保证流量每秒4000立方米);唐河、白河或湍河堤防发生决口(含涵闸垮塌);县内发生连续日降雨达300mm,河渠暴满,普遍受渍;唐河、白河、湍河等河流无水可引,水井干枯,县内缺水发生特大干旱。

2级响应行动。

由县防办提出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主要领导决定启动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政委、指挥长主持会商,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可依法宣布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会议,紧急动员部署,强化相应工作措施,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同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县防指应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强化值班,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定期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紧急时刻,提请县委、政府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带领工作组分赴一线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乡镇防指应紧急启动级响应,可依法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坐镇指挥,紧急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掌握情况。根据预案,转移险区群众,组织强化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的情况随时上报县防指。

县防指成员、县四大家领导、县直包河道堤防单位应率领专家组或工作组到相关责任区域防守,县防指成员单位应急事急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电力部门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卫生局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镇防指及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2级应急响应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唐河、白河发生大洪水,湍河或其它河流发生特大洪水(唐白河将达到保证水位,湍河流量超每秒2500立方米保证水位,其它河道洪水平堤);唐河、白河或湍河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县内发生日降雨达300mm,多个区域同时受渍;县内6个以上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片发生特大干旱。

2级响应行动

由县防办提出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主要领导决定启动级响应程序。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相关责任领导作出通报。县防办负责人带班,增加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或旱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加强协调和督导,搞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4小时内派出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不定期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

乡镇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转移险区群众,组织加强防守巡逻,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指。

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启动应急响应,加派工作组分赴抗灾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卫生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乡镇所辖干渠及井灌泵站应全部启动提水抗旱。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和县直包河道堤防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级应急响应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唐河、白河发生较大洪水(主要站点水位达警戒水位,唐河流量每秒3600立方米,白河流量每秒2080立方米);唐河、白河、湍河堤防(涵闸、泵站)发生较大险情或境内河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湍河等河流发生大洪水(湍河水位超警戒水位达每秒2230立方米);县内发生日降雨达200mm以上,多处同时发生涝渍灾害;县内4个以上镇处发生中度干旱或1个片发生重度干旱。

2级响应行动

由县防办提出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响应程序。属乡镇或城区防汛由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抗旱时由副指挥长或县防指成员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和市防指,并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县防办加强值班,掌握情况,搞好协调、督导重点工程调度。县防指应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灾工作。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

乡镇防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加强领导和值班责任,全面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指,由县防指上报市防办。

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县直包河道堤防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卫生局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乡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4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唐河、白河、湍河等河流发生一般洪水(主要站点水位达设防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唐河、白河、湍河堤防发生险情或其它河流堤防(涵闸、泵站)发生较大险情;县内发生日降雨达100mm以上,多处同时发生一般涝渍灾害; 县2个以上乡镇发生轻度干旱或1个片发生中度干旱。

2级响应行动

由县防办提出级响应行动建议,县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级影响应急程序,分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县防办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对汛情、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排涝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县防指领导,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预案和县防指统一指挥和部署,严密布防,搞好防汛、排涝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排涝或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指。

(二)河道洪水的应急响应措施

唐河、白河、湍河洪水实行县防指统一指挥,分区域作战。根据预警级别和防洪工程现状,洪水量级由轻到重(级、级、级、级)实施应急响应。

1、一般洪水(级)。当预报唐河、白河或湍河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时,由县防指发布指令,全面启动防洪预案,我县唐河、白河或湍河开始设防。无特殊情况,沿河涵闸一律关闭。

唐河、白河或湍河设防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成员要各就各位,各级防办要有一名副指挥长以上领导坐镇指挥。县直各部门负责防守险工险段的责任人要迅速到位,各防守单位按县防指下达的防汛作战任务书规定的一线防守人员上堤防汛,每1km堤防上防守人员16人,沿堤防穿堤建筑物另增上25人,防守劳力以青壮年男性为主,上堤防汛人员按县防办下发的《巡堤查险手册》,组织昼夜巡堤查险。合理均匀、安全标准搭建防守工棚和竖立责任牌及红旗,鼓舞和壮大防守斗志。有关抢险料物集结到指定地点。县、乡镇防指应派人分片进行督查,注意对滩地滞留人员一律转移到安全地带。

通过巡堤查险,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护,1小时内要逐级、迅速、准确上报,不得贻误抢险战机。抢护脱险后,除报上级备查外,还应在出险部位设立标志,派专人观察,密切监视其变化,并作好记载。

2、较重洪水(级)。当预报唐河、白河或湍河流量达警戒水位时,由县防指发布指令,我县唐河、白河或湍河堤防进入警戒水位防守阶段。每1km堤段上二线防守人员60人,沿堤防穿堤建筑物另增上40人。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增派领导分赴一线指挥,一线、二线防汛干部应带领专班人员昼夜巡堤查险。沿河堤防要全线全面防守,对历史重点险段和穿堤建筑工程要加强防守。对重点险工险段要做好围井导滤等处理措施的器材和劳力准备,民筹防汛器材料物要保质保量上堤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以便抢险随时调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督导组,不定时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3、严重洪水(级)。当预报我县主要河道流量将达保证水位时,由县防指发布指令,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每1km堤段上三线防守人员250~300人,沿堤防穿堤建筑物另增上100人。

全县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除坐镇防办指挥人员外,应全部上堤分段把守,动员一切力量上堤防汛。部分薄弱堤段要提前保质保量加做临时挡水子堤,并搞好防浪。进一步加强巡堤查险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查。重点险工险段、堤防上所有构筑物,要有领导、有技术人员和防守人员日夜进行防守。

4、特别严重洪水(级)。如将遇19758月同样的大洪水,经鸭河口水库调蓄后,预报唐白河水位继续上涨将达到保证水位以上,按省、市防指命令,我县要做好唐河河堤扒口行洪的分蓄洪准备。群众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由县防指依法宣布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在防汛抗洪非常时刻,动员一切人力、物力,竭尽全力严防死守。

全县实行紧急总动员,县直、乡镇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全社会人员应全民皆兵,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抢险。各级防汛指挥部将以强硬措施调度各项防汛工作,用铁的纪律强化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防汛纪律和防守责任。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建的民兵抢险突击队,应编成应急突击队和若干抢险分队。必要时,请示上级派部队支援我县防洪抢险工作。参战部队的具体事宜由县人武部负责落实和安置好。

根据抗洪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调集人员和就地组织抢险物资器材,有权临时调用车船。县公安部门要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和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好防汛抗旱工作秩序。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s103s244s335等主要公路干线、变电站、重要通讯干线等重要设施的自保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三)渍涝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省、市、县重要天气预报发布后,县、乡镇防办要缜密会商,优化方案,抓紧调度所辖工程。一般情况下,先保证河渠空肠空肚,腾出容量,迎战大暴雨。

1、当发生一般渍涝灾害时,应按照先田后河、等高截流、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按规程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充分利用泵站和涵闸自排,尽量排水入河道,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当气象部门预报全县将发生连续三日暴雨量达110mm(属中型暴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境内河渠堤防巡堤查险和行洪清障力度,确保河渠行洪畅通。组织抢险人员待命,调集抢险物资器材,随时准备抢险。开启自排闸自排,无法自排时,启动排涝泵站提排。

3、当气象部门预报全县将发生连续三日暴雨量达210mm(属特大暴雨)时,全县要全力以赴做好排涝抗灾工作,加强调度,各个部门要对口落实防汛抗灾任务。县直各部门和单位提供一定数量的抗灾物资,对口支援乡镇排涝抗灾。县公安部门视情依法实行交通管制和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开启自排闸自排,启动排涝泵站提排。

(四)堤防决口、涵闸垮塌的应急响应措施

1、当出现堤防决口、涵闸垮塌前期征兆,威胁区域安全时,所在乡镇防指应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2、堤防溃口、涵闸垮塌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并视情况组织实施堵口或抢筑阻水的二道防线等措施,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实施堤防、涵闸堵口,应明确行政、技术责任人,及时调集人力、物力,严密组织,快速行动。上级防指领导应带领专家赴现场指导。

(五)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由县、乡镇防指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预案规定落实抗旱职责,并动员社会有关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视旱情变化,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及时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进行抗旱工作动员部署,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4、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及时了解分析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算好水帐,提出防旱抗旱的具体措施,并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七、规范报告内容

各乡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一)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二)雨情。主要报告降雨量、降雨强度、分布范围。

(三)水情。主要报告河流洪峰水位、洪峰流量、洪峰出现的时间情况。

(四)灾情。主要报告受灾时间、地点、程度、受灾人口、受淹城镇、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

(五)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一)授权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分管或有关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二)会议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三)请示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的事情,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通信联络

(一)任务。保证雨情、水情、工情的及时传递;保证各种防洪抢险调度指令的及时、准确下达。

(二)系统。以县防指为中心,形成联接市防指、本级政府、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村的通信网。以上通信网主要由电信部门的有线程控电话、移动电话组成。

(三)保障。汛期县、乡防指及电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各种防汛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

十、物料储备及调运使用

(一)、储备。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按省、市、县分级定额储备与乡、村、群众、有关单位自备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储备的防汛物料由各级防指组织落实并负责保管。同时,一些重点防洪地区的乡村、群众、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料。

(二)调运使用。防汛物料的使用按分级负担的原则,本级工程抢险使用本级物料,不足时调用上级物料。调用时遵照下列原则:1、先使用本级防汛物料。2、先调用离防汛抢险地点最近的防汛物料,不足时再调用离抢险地点较近的。3、调运车辆原则上由申请单位组织,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承付。

十一、抢险队伍

我县抢险队伍主要采取专业队与常备队相结合,常备队与突击队相结合,必要时请求动用部队,实行军民联防。

专业队: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防汛工程管理单位自行组织,汛期即投入防守岗位,注视汛情,加强工程检查观测,分析险情,做好抢险时有关技术准备工作。人数由管理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

常备队:是防汛抢险的基本力量,人数较多,由民兵或青壮年劳力组成。唐河、白河,每公里不少于20人,险工险段每公里不少于60人,抢险所需人员由县人武部负责组织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汛前报市防指备案。

抢险突击队:承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由一定数量的专业队队员配合民兵应急连(营)组成,由县防指统一指挥调配。当发生特大洪水时,报市防指审定后,由南阳军分区按程序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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