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野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野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新野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100分基础工作分,动态信息加分的办法计分,工作动态信息每条0.5分,有图片加0.5分,专题视频信息每条加1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表《新野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网上监控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应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含考核表)报送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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