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便民、便商、高效、规范、廉洁优质服务,特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设基本分100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占60%,年底考核占40%。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之和为全年度考核成绩。
一、 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有不文明言行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的,查实一次扣2分;没有佩证上岗、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不服从“中心”指挥,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况扣2—3分;服务对象反映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每次扣5—10分,情况严重的扣10—20分。违反“中心”大厅《办公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视情况扣1—2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二、 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和运行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核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准确及时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次扣1分;政策执行不当,每起扣2分;协调不力,影响其它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每次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报送不及时,每起扣1分;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不齐全,每次扣1—2分;不能在承诺的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视情况扣2-4分。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三、 出勤考勤(30分) 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得30分。
1、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20分。病假全年累计达到10天,每超1天扣2分;事假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擅自脱岗每次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
2、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10分。“中心”召开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迟到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上述扣分至本项分扣完为止。
四、 工作实绩(3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30分。所在窗口获流动“红旗”或者创造性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另行加分。
1、办理事项准确率达100%的,得10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视情况扣1—3分。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100%,得10分,每超时一件扣1分。
3、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得10分;办理结果不满意,有投诉且查实者,每件扣1-3分。
4、窗口获流动“红旗”,每次每人加2分,个人获“服务标兵”的,每次加2分。
5、有创造性成果或重大贡献,经中心认定,给予5—10分的加分。
上述各项,扣分至小项分扣完为止,加分不封顶。
考核由“中心”督查股负责实施,值班及考勤人员须将值班考勤结果按时送交督查股。定时不定时督查的结果,也要按时报送督查股,督查股按照倒扣分办法,求出平时考核得分。年底考核,由窗口单位互评和中心管理层人员测评,互评和测评各占年底考核总分的50%,换算出窗口工作人员年底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和年底考核得分之和即年度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将记入窗口人员档案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各窗口单位,作为中心及窗口单位个人评先和年底奖金发放的依据。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或旷工超过5天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奖的评选资格。事假超过20天,或在全年考核中处于后两名者,中心可要求派出人员的窗口单位换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