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001-0202-2007-02014
新政文[2007] 14号
新 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新野县200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
通 知
县直各单位:
《新野县200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新野县200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新野县200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
(一)货物
1、交通工具(各种汽车、摩托车等);
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等);
3、空气调节器(各类空调、制冷设备等);
4、科研仪器设备;
5、教学仪器设备;
6、广播电视设备及附件;
7、计划生育设备、地震设备;
8、文化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及设备;
9、农林水设备及抗旱防汛物资;
10、执法监督部门配置的通用设备;
11、执法监督部门配置的统一制装;
12、其他单项(个、件、套)采购金额超过2000元或单价不足2000元,但能形成批量采购的货物(如办公家具、服装、印刷等)。
(二)服务
1、办公、教学等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
2、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加油、保险;
3、大中型会议;
4、大宗印刷;
5、其他超过2000元的服务。
(三)工程
1、房屋、建筑物的修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装修工程;
2、基建工程项目中,由建设单位(甲方)自行采购的大宗材料(如:钢材、铝材、木材、水泥等)和主要设备(如:空调、消防、电控设备等);
3、市政建设、环保、绿化、农田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