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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招商引资及争取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新野县委员会(决定)

新文[20089

中共新野县委  新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招商引资及争取项目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2008422日)

2007,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开放带动作为加快发展的主战略,紧紧抓住国家、省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以及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资本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大力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引进并实施了一批投资额度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2007年招商引资及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上港乡、民政局等30个单位和齐炳合等3名同志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县上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工作的力度,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07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及争取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07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及争取项目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10个)

1、先进乡镇(5个)

上港乡   城关镇   城郊乡   溧河铺镇    新甸铺镇

各奖励1万元。

2、先进县直单位(5个)

建设局   航运局   供销社   政府办      招商办

各奖励5000元。

二、争取项目工作先进单位(20个)

1、一等奖(12个)

畜牧局   水利局   交通局   民政局      教体局

电业局   发改委   财政局   新纺公司    王庄镇

前高庙乡 王集镇

各奖励5000元。

2、二等奖(8个)

农综办   农业局   卫生局   人劳社保局  建设局

歪子镇   新甸铺镇 施庵镇

各奖励3000元。

上述30个单位奖金的50%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余部分奖励其他有功人员;奖金由县财政列支。

三、引进项目先进个人(3名)

1、齐炳合,引进恒丰纺织公司扩建项目。根据新政[200446号文件规定,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金由王庄镇财政支付。

2、于中海,引进王勇纺织公司项目。根据新政[200446号文件规定,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金由前高庙乡财政支付。

3、张国范,引进新航水泥公司扩建项目。根据新政[200446号文件规定,奖励人民币3万元。奖金由歪子镇财政支付。

四、招商引资有贡献单位(2个)

1、县委政法委,2004年引进南阳锐欣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项目。根据新政[200517号文件连奖三年的规定,奖励人民币2.5万元。

2、物资中心,2007年引进县煤业公司合作经营项目。根据新政[200517号文件规定,奖励人民币2.3万元。

以上奖金,用于补充单位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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