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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县水利局 时间:2020-09-01

新野县水利局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我县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管理顺利进行,依据豫发改收费【2018】1079号文件精神,特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征收范围及征收标准: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不含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库淹没区)。按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算);

  2、开采矿场资源,建设期间,按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米1.2元(不足1平米的按1平米计算);

  3、对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根据取土挖砂量,按每立方米0.8元计征(不足1立米的按1立米计算);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每立方米0.8元计征。


  新野县水利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