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守护好住建领域的安全健康
连日来,县住建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住建领域在建项目生产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一是明确党政领导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始终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于12月2日,进行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四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检查活动,进一步详细安排部署。明确党组、局长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局纪检、安监、质监、城建等股室、二级单位全力做好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局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领安监、质监等工作人员深入施工项目企业进行调研、暗查,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紧扣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实施行业监管,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我局于11月下旬先后组织城管、发改、教体、工信等多家县直单位召开了城乡建设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对未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重点任务“三项清单”内容不完善,未按照“一企一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未落实每季度一次警示教育的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实现隐患整改清单化对账销号、全闭环见底清零,不断筑牢安全生产的管理根基,全方位补齐安全生产“短板”。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一案双查”和“事前执法”制度,不仅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问责,而且对负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地方领导、行业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到位的行为进行“亮剑”,在严肃执纪问责中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落实“三项清单”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未落实每季度一次警示教育的项目责令当日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常识测试不合格的企业采取停业整顿,并组织安全生产常识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县住建局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优化方案、细化分工、量化进度、强化推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保障了全县安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