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NH001-0202-2021-03012
新政办〔2021〕 12 号
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机制,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精神,我县开展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遗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各乡镇(街道)推荐、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环节,最后确定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持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力度,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五批新野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第五批新野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共计6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I-1 冯氏膏药
2 I-2 毕记挂面制作技艺
3 I-3 冯氏根雕
4 I-4 胡氏捻筋法
5 I-5 尚艺胡琴制作技艺
6 I-6 冯氏骨伤中医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