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政策解读
为保持我县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新野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新野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现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豫政办[2019]50号)精神。结合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新野县《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豫政办[2019]50号)。
三、《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主要明确2019-2021年我县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提出:3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00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00人次以上;到2021年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全县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重点工作。从3个方面对完成目标任务作出具体部署安排,重点解决“培训谁” “谁来培训”“如何培训”等问题,并结合部门和地方政府职责进行了分工。在培训重点对象及政策措施上与国办发〔2019〕24号、豫政办[2019]50号文件保持一致。
1.实施专项计划,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新落实国家行动方案要求,围绕服务新野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 “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提升计划”等10个计划。
2.激发培训主体活力,深化职业培训借给侧改革。企业、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是职业培训的3支重要力量,其中,企业用人的主体,更是职业培训的主体。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关键。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基础作用、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作用、创新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基础能力”等5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谁培训”“培训什么”等问题。总体框架与国家、省级行动方案内容基本一致。
3.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提升补贴资金实效。从“落实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资金多元投入力度” “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对我县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资金支持办法等作出进一步调整,作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等规定,实现了就业补贴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使用管理新突破,更多惠及企业和劳动者。
(三)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如何保障”的问题,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管理服务”“强化舆论宣传”等3个方面,重点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的职责、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落实“放管服”要求,明确“国家公布的新职业中涉及技能人才类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并纳入我县补贴目录”等具体规定,旨在进一步强化行动合力,提升行动效能,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良好环境。
(四)附件。宣布新野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