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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 时间:2021-07-26

  一、背景依据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思路

  粮改饲项目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草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发展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以提高种养效益为目标,构建粮草兼顾、种养结合、高效循环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种养双赢,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新野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为做大做强新野畜牧业奠定基础。

  三、补贴对象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县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

  四、重点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除汉城、汉华街道办事处外的13个乡镇中,以种养结合为主的草畜牧动物养殖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全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全株青贮补贴不超过60元/吨,超额完成任务时,会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数量及实际收储数量降低补助标准。

  五、项目实施期限及任务

  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级下达新野县粮改饲任务为种植面积1.4万亩,收储全株玉米青贮3.6万吨。

  六、具体流程

  (一)统一申报。根据实际收储情况,企业或养殖户向所在地镇政府上报收储情况,经镇政府核实统一汇总相关负责人签批盖章后上报县畜牧局。

  (二)上报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实施主体核查结束后即可上报县畜牧局,上报截止时期为2021年10月30日。

  (三)县级复核。各乡镇政府核查汇总上报后,县政府牵头,组织畜牧、财政、审定、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数据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确认相关数据准确性。复核后,由县畜牧局将项目实施主体收储数量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畜牧局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以“一卡通”形式对实施主体发放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农机中心、国土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2021年“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实施,狠抓政策落实,确保项目资金到场、到户。

  (二)实施精准管理。县畜牧局、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青贮玉米产量、价格、效益、收储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统计数据。

  (三)加强指导服务。广泛吸纳种植、饲料、农机等行业技术专家,成立“粮改词”技术服务专家组,提供种植、加工、收控等技术指导。根据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及时开展关键环节技术指导,集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新野县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