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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时间:2021-03-31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精神,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县各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农村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环境园林化、生活优质化、娱乐健康化的特困人员宜居场所。

  二、政策依据

  依据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18〕49号)要求,结合我县敬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十一大任务) 

  1、配齐配强工作人员。2、保障人员待遇。3、落实工作经费。4、强化医疗保障。5、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6、稳步提高生活质量。7、完善供养协议。8、强化服务培训。9、重视心理干预。10、积极发展院办经济。11、依法保护敬老院资产。

  四、完善工作制度

  完善三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分别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健全安全监管制度。

  五、保障措施

  整合各类资源,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稳步推进敬老院社会化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敬老院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链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