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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县商务局 时间:2021-05-13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大力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示范县工作,参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方案》主要任务

  (一)建设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支撑和数据应用体系

  (二)建设县域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中心

  (三)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四)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五)着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六)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七)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三、《方案》建设项目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二)新野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三)新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四)新野县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五)新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体系建设

  (六)新野县电商带头人培育

  四、《方案》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0月)

  组织审核重点企业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制定农村电商扶持政策;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2、实施阶段(2021年11月-2023年11月)

  确定第三方合作对象,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启动乡(镇)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通过培范、服务等一系列活动引领带动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电商创业人员参与开展网上购销对接的运用与推广,培训一大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3、验收阶段(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中上旬,由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商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验收结果报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初验合格后,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迎接检查验收。

  五、《方案》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新野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办明确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1-2名专(兼)职同志具体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并将示范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严格考评。

  2、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举措和成效,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培树先进典型,推进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3、加强政策扶持

  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政府将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4、加强督查考核

  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商务局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乡镇和部门在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范县项目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5、加强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文广、科工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新野县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