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交通局行政奖励权责清单
来源:县交通局
作者:县交通局
时间:2021-12-30
新野县交通局行政奖励权责清单 |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职权类别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处室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对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 对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第七十四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 行政奖励 | 收件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通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 运输管理股 |
受理 | 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初步审核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受理 | |||||
审核 |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 |||||
决定 | 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审批通过;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通过 | |||||
送达 |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