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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林业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时间:2021-12-30
新野县林业局行政许可权责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1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2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
 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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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3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1、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爆破活动审批2、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勘察活动审批3、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施工等活动审批《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
 在草原防火期内,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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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4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生态建设修复股(新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生态建设修复股(新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生态建设修复股(新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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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5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第二款: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自治县、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自然保护区的撤销及其性质、范围、界线的调整或者改变,应当经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批准。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发展改革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发展改革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发展改革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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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6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审批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审批《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第二十二条:在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以及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区域划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制要求,严格管理。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车辆,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颁发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并服从防火管制。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7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1、审批制、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许可2、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许可3、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许可4、勘查、开采矿藏项目占用林地许可5、宗教、殡葬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许可6、批次用地项目占用林地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十六条:“……(二)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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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8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9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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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10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从事林木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核发(县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生态建设修复股(新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生态建设修复股(新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生态建设修复股(新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3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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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1、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2、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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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1、临时占用草原2、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的工程设施审批3、在草原上修建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29项: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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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1、审批制、核准制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许可2、备案制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许可3、审批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许可4、勘查、开采矿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许可5、宗教、殡葬设施等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八条:“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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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2008年12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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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后公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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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二条:“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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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17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1、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新办)2、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增项)3、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变更法人或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逃至野外;需要将其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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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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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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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26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有关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事先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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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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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职权类别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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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业部发布)第十一条 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由自然保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未经林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自治县、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任命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程序审批。 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须经国务院批准。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南阳市新野区(县)汉城街道 政务服务大厅 一楼马上办服务区林业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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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一、《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第十三条: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森检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森林病、虫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育苗或者造林。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受理地点:新野县林业局(新野县文化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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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植物的审批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植物的审批《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提交包括出售或者收购野生植物的种类、数量以及来源、用途等证明资料的书面申请,经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售、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提交与上述内容相同的书面申请,报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行政许可受理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需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和期限内尽快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按法定项目和标准予以收费。
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送达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
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
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服务电话:65035995          投诉机构: 新野县林业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650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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