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1、我县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物业管理工作事关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物业管理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是城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社区防疫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但是,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总体层次不高,物业服务市场良莠不齐,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利于基层治理工作。
2、物业管理进入矛盾多发期。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未理顺,责任主体不明,部门职责不清;开发商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矛盾纠纷,像房屋质量问题、延期办证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业主物业服务商品意识不强,自律和自治意识不够,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滞后,成立以后运作不规范等。
3、出台本意见有十分突出的现实需要。一是强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但仅靠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抓手,通过各级各部门发挥合力才能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管理,才能推动物业管理行业从自发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二是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现实需要。自该条例实施以来,部分乡街道、社区等部门落实物业管理职责不够到位,应在全县范围内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物业管理职责。
二、主要依据
起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目标
出台本意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单位,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力度,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小区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构建法治化、现代化、智能化的物业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设有温度的幸福新野。
四、工作任务
(一)构筑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框架
(二)合理确定社区物业管理模式
(三)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