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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城乡专项规划(2018-2035)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6-02

  新野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8-2035)

  一、规划依据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新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5

  年)》等现有成果为规划依据。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18 年~2020 年,远期:2021 年~2035 年。

  三、规划范围

  新野县县域行政管辖范围。范围如下:

  1、新野县中心城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32 平方公里,远期规划建设用地49.2平方公里。

  2、11 个乡镇所在的(集)镇区及农村地区,(不含城郊乡和上港乡)。

  四、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

  (1)燃气气化率

  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中心城区60%,(集)镇区30%~40%。

  瓶装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中心城区25%,(集)镇区25%。

  总燃气气化率:中心城区85%,(集)镇区55%~65%。

  (2)供气规模

  天然气用气规模:9369.83×104 Nm3/a。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规模:5550.96t/a。

  (3)天然气管道建设

  新建中压干线管道26.6km、乡镇中压管网269.41 km,中心城区中压管网

  163.81km。

  (4)天然气站场建设

  新建计量站1 座,调压站1 座。

  (5)汽车加气站建设

  新建2 座汽车加气站。

  2、远期目标

  (1)燃气气化率

  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中心城区80%,(集)镇区和农村地区60%~70%。

  瓶装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中心城区15%,(集)镇区15%。

  总燃气气化率:中心城区95%,(集)镇区75%~85%。

  (2)供气规模

  天然气用气规模:58032.59×104 Nm3/a。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规模:12547.42t/a。

  (3)天然气管道建设

  新建乡镇中压管网294.82 km,中心城区中压管网105.81km。

  (4)天然气站场建设

  扩建土地庄调压站。

  (5)汽车加气站及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

  新建4 座汽车加气站,撤销并新建2 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附件:新野县城乡燃气专项规划(2018-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