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告〔2023〕15号
为实施我县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新野县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启动土地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宗地一权属为城郊乡胡营村,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北至胡营村耕地,东至胡营村宅基地,南至胡营村耕地,西至胡营村耕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4223公顷。
宗地二权属为汉城街道南关社区,开发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北至城南路,东至南关社区耕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南关社区耕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9314公顷。
宗地三权属为汉城街道南关社区,开发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北至农村道路,东至南关社区耕地,南至南关社区耕地,西至南关社区设施农用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9288公顷。
宗地四权属为汉城街道南关社区,开发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北至城南路,东至南关社区耕地,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南关社区耕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6577公顷。
宗地五权属为汉城街道南关社区,开发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该地块北至城南路,东至军民渠向西29米处,南至南关社区耕地,西至南关社区耕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4868公顷。
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缴存、发放及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等进行风险点预测和评估,制定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自此公告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