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规划丨新野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解读(八)
《新野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新野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结合国家“两纲”,省、市“两个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最新战略部署,明确了下一个十年我县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立了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已经正式印发,其中,妇女发展规划共涵盖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92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共涵盖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1项主要目标和89项策略措施。两规划关系到你、我、她和每个家庭,全方位为我县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指导,小编将通过公众号对两规划的具体内容进行系列解读,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新野妇女咋发展?
8个领域发力,促进男女平等,支持妇女撑起“半边天”。
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
• 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
• 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新野建设中的作用。
•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 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 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 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新野建设全过程。逐步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支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我县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估指标。加强法规政策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新野建设的能力。深入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专项普法活动,引导妇女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鼓励妇女依法参与司法活动。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联组织、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者以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力度。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建立社区网格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提升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提高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紧急庇护场所建设与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心理抚慰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和统计。
5.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增强全社会的反拐意识,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团伙。整治“买方市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打击跨国跨区域拐卖妇女犯罪。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严惩强迫、引诱幼女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犯罪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7.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和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参与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受害妇女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性骚扰防治措施,在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畅通救济途径。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监管和查处,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生产者和使用者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生活困难妇女获得经济帮助、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12.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合约谈、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题,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