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中共新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新野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新野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新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县体育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体育中心为新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能是: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制度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建设、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组织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管理体育外事工作、负责体育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等职责。机关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股、训练竞赛股等三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18名,实有事业编制 17人。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体育中心资产总计1704839.51元,其中:货币资金1188516.29元,固定资产净值444596.71元(固定资产原值1322013.55元,累计折旧87741.84元);负债总计17000元,系其他应付款;净资产总计1687839.51元,系累计盈余。
(二)预算收支批复及执行情况。
2022年县财政核定县体育中心收入预算3896000元,支出预算3896000元。
账面反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909200.98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14729.99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540.69元(其中人员经费2040700.41元,日常公用经费804840.28元),项目支出3669189.30元(主要是市内全民健身工程、老年健身园项目、施庵镇二初中足球场草坪铺设、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笼式篮球场硅PU铺设、老门球场人造草坪铺设、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三通一平工程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账面列支“三公经费”20608.1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1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08.1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体育中心提供的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遵循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资金的管理运用上,基本做到了真实、合法。但也存在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应引起县体育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纠正、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严谨,表与表之间数字不一致。
2022年县体育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000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0000元。
“支出总表”中基本支出预算1649000元,项目支出预算2247000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基本支出1712000元,“项目支出表”中项目支出2184000元。
(二)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84940.25元。
2022年县体育中心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列支文印费、维修费等费用484940.25元。
(三)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
截至2022年12月底,县体育中心“其他应收款”余额71726.51元。
(四)内部管理不规范。
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租车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五)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严谨。
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一致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新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