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新野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对新野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下达预算指标70121000元,系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总计7012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7000元(一般公共支出741000元,保障养老和保障就业支出71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00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0000元),项目支出69224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相关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接待清单要素不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应予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要素不全列支公务招待费10702元。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费用
1.列支差旅费75750,其中一些审批单和报销单无分管领导和主管财务签字,无报销明细。
2.无事由列支住宿费1306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县乡村振兴局正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