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时间:2024-09-1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按照省、市国动办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3分。
二、试鸣范围
新野县城区、歪子镇、施庵镇、上港乡
三、鸣放种类和时间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四、注意事项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听辨,不要惊慌,不必疏散,自觉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