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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县司法局 时间:2024-09-10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公布,第226号修订)第四章第四十条的规定。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时效性,提高政府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建设更加规范、公正、高效的法治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起草了《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县法政办法制审核股邮箱:xysffzzf0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意见”。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0377-6622178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新野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0日

       链接:《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