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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家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县商务局 时间:2024-09-27

  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推进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开展,现就征集新野县家居厨卫“焕新”活动线下销售企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聚焦家居厨卫产品、居家适老化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对个人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和线下门店购买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助听器等13类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企业征集和推荐流程

  通过企业市场监管注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并签订承诺书。由县商务主管部门完成线下销售企业征集和参加活动企业名单确定,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至市商务局。

  三、参与企业要求

  1、在新野县内拥有经营门店,门店主营产品中应包含13类产品中的3类以上(含3类)。

  2、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5、自愿参加本次家居厨卫“焕新”活动,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不在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方面增设任何附件条件;

  6、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7、能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销售发票、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8、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9、具备小规模纳税人以上资质。

  四、申报材料

  线下销售企业

  1、线下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纳税人税收资格认定查询证明;

  3、承诺书(附件1);

  4、新野县家居厨卫“焕新”活动线下销售企业报名表(附件2);

  5、新野县家居厨卫“焕新”活动商品资料报送表(附件3);

  申报材料1、2、3项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原件备查,申报材料4、5项由各乡镇(街道办)分管人员初审盖章后,交由区县(市)商务部门对辖区申报主体汇总后加盖公章后提报市商务局。

  五、相关要求

  销售企业报名工作应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12:00前完成,报名地址:新野县商务局三楼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股。

  联系人:黄科长 15839918635

               赵股长 13037683995  

  附件:1、新野县家居厨卫“焕新”活动企业承诺书.docx

            2、新野县家居厨卫“焕新”活动线下销售企业报名表.docx

            3、新野县家居厨卫“焕新”活动商品资料报送表.docx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