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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预公告(新征告〔2024〕13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1-15

  土地征收预公告

  新征告〔2024〕13号

  为实施我县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昊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车用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拟启动土地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该宗地权属为汉华街道蔡庄社区居委会,开发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该地块北至蔡庄耕地,东至G328线,南至农村道路,西至蔡庄耕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4555公顷。

  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业服务设施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缴存、发放及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等进行风险点预测和评估,制定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自此公告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新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