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房产中心
作者:县房产中心
时间:2024-12-30
闪斌、李瑞甫委员:
您们提出“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明确改造任务和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下一步我们将对完善类、提升类作为问题导向,着眼解决首要问题,缺什么改什么,先民生、后提升,满足基本功能。
您提出的水电设施差、绿化亮化、屋顶漏雨等问题,房管中心将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对辖区范围内申报改造的老旧小区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和征求居民的改造意愿,对改造内容、改造实施方式的建议,科学制定改造计划进行公示,这几项问题属于基础类都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属于提升类,根据有关政策需要个人全部出资建设,费用比较大,大多数人都不愿出资加装。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新野县房产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