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朱西宾等4人辞去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丁选明、陈风宇辞去相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作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时间:2025-01-24
新人常[2025]5号
新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西宾等4人辞去新野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丁选明、陈风宇
辞去相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24日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朱西宾、丁选明、陈风宇、王红梅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新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朱西宾、丁选明、陈风宇、王红梅辞去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丁选明辞去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风宇辞去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对朱西宾、丁选明、陈风宇、王红梅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赞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