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城区犬类免疫注射点的公示公告
为规范犬类免疫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新野县城区犬类免疫注射点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免疫注射点名单及信息
序号 | 免疫注射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新野县康乐动物医院 | 新野县城郊兽医站院内 | 高先生 | 17613659120 |
2 | 新野县爱宠动物门诊部 | 新野县关爷庙65号 | 李先生 | 18637719678 |
3 | 新野县嘉倍宠动物医院中心 | 新野县纺织路中段一棉北西门 | 黄先生 | 18695976665 |
二、免疫服务内容
疫苗接种: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狂犬病疫苗及其他常规犬类疫苗接种服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来源可追溯。
免疫档案建立:为每只接种疫苗的犬只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犬只基本信息、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健康检查:在免疫接种前,兽医将对犬只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评估其是否适合接种疫苗。若犬只处于患病、孕期等特殊状态,将给予专业的接种建议。
三、免疫接种流程
提前预约:养犬人可通过电话联系,提前与所选免疫注射点预约接种时间,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携带材料:接种时请携带犬只及养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等),以便登记信息。
现场接种:按约定时间前往免疫注射点,配合兽医完成犬只健康检查、信息登记等工作,有序进行疫苗接种。
领取证明:接种完成后,养犬人可领取《犬类免疫证》,该证是犬只已完成免疫接种的有效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首次免疫的幼犬需在满3月龄后开始接种狂犬病疫苗,并按照兽医建议完成后续加强免疫;成年犬每年需进行一次狂犬病疫苗接种,确保免疫有效。
接种疫苗后,犬只可能出现轻微的发热、嗜睡、食欲减退等不良反应,一般1- 2天内可自行恢复。若出现严重过敏、持续高烧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免疫注射点或就近的宠物医院进行处理。
养犬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为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特此公告。
新野县畜牧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