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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新野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苏帅夺 时间:2025-09-2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截止9月29日,十三届新野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对县委办公室(档案馆)、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效能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新纺公司、棉麻公司、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淯新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反馈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十三届新野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对整改认识不深入,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聚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监督责任落实缺位;有的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必须扛起整改“硬责任”、履行整改“分内事”、抓住整改“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条深入剖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要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提升单位履职能力、增强治理效能的有效抓手,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不断优化管理体系和提升管理水平;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持续深化、不断巩固和放大巡察整改成果。

反馈强调,将适时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验收,逐项逐问题检查验收,对整改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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