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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户用分布式光伏合作企业的公告

来源: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作者: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时间:2025-1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及“双碳”目标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精神及新野县人民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企业,诚邀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公平及公正的遴选程序,选择具备雄厚实力、丰富经验、良好信誉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质企业,作为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新野县开发建设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推进项目的开发备案、工程建设、并网接入、运维管理及权益保障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规范实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合作企业报名条件

申请参与遴选的合作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信誉:企业征信状况良好,无尚未结案或已结案但可能对项目履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记录,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专业资质:具备国家规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安装所需的相应资质;

3、品牌代理:具备一个或多个国内一线知名光伏品牌(如海尔、固德威、隆基、晶科、天合、晶澳、华为、阳光电源、正泰、创维、TCL等海尔、固德威、隆基、晶科、天合、晶澳、华为、阳光电源、正泰、创维、TCL等)的一级代理权或同等深度合作关系证明;

4、项目经验: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国内农村地区开发、建设及运营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并网证明等佐证材料);

5、开发业绩:为便于运营管理,优先考虑已在新野注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公司,累计开发并网分布式光伏总容量较大的企业;

6、合作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与国央企成功合作开发过分布式光伏项目经验的企业。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以供核查,材料需准备一式五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人);

3、企业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4、无诉讼仲裁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承诺书;

5、分布式光伏施工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6、一个或多个国内知名光伏品牌一级代理权或深度合作证明文件复印件;

7、近三年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并网验收证明等);

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规模、技术力量、运维能力、资金实力等;

9、针对本项目初步的合作设想、实施方案与运营规划;

10、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如组织架构、专项方案等。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在新野政务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2日(共三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新野县三国大道东段北侧8号;联系人:黄晓电话:19137783938

3、资格审查: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4、评审: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将组建评审小组,依据报名条件、企业综合实力、项目经验、实施方案等因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开展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合作企业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6、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入选企业正式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参与企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欢迎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新野县金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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