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编号:(2025)17号】
来源:县房产中心
作者:县房产中心
时间:2025-12-10
依据南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宛房(2012)77号】之规定,下列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符合合同信息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7天。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中心将予以合同信息备案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
新野县岩基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岩基·泰然居项目的1#2#号楼2单元17层1701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号2501361655,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一式7份。
新野县房产中心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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