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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推动问题整改 既要有决心又要有韧劲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白珂 时间:2025-12-23

近年来,新野县委持续构建“四维联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培训强基、中期督导提质、督查评估问效、持续整改固本”四大关键环节的有机衔接,形成“培训-督导-评估-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该机制实现从发现问题到整改销号的全流程管控,确保每个环节可追溯、每项措施可验证、整改成效可量化,让巡察整改工作由“阶段性推进”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构建起“全链条管控、全流程追溯、全周期闭环”的巡察整改新格局。

一是全面集中培训,锚定整改方向。紧扣《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聚焦核心问题整改,制定专项培训方案,精准施策。通过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最新部署要求,提高各被巡察单位主动抓整改的责任意识。通过强调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通报整改不力典型案例,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通过深入学习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和要求,结合事例讲解重要问题整改措施,解惑释疑,为各单位巡察整改锚定方向。自本届县委成立以来,巡察办已累计举办11次巡察专题整改培训会议,成效显著,获得被巡单位广泛认可与好评。

二是夯实中期督导,推动整改提质。为避免整改方案“纸上谈兵”、整改过程“自说自话”,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建联合督导组,通过“查方案促落实、查台账促规范、查进度促成效”的“三查三促”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嵌入式”督导。聚焦整改方案可行性、台账完整性、措施针对性等关键环节,采取“一对一”会诊、“点对点”指导方式,通过现场办公、案例剖析、难点会商等形式,帮助被巡单位理清整改思路、优化整改路径、破解整改难题,切实推动巡察整改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强化督查评估,确保整改实效。紧盯巡察“后半篇文章”质效提升,严格依据《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新野县委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实施办法》,构建“量化管理+动态跟踪”双轮驱动机制,通过“查整改方案看针对性、查推进台账看实效性、查佐证材料看真实性”的“三查三看”工作法,对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开展全覆盖评估。根据《县委巡察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对整改责任落实棚架的科工信局、溧河铺镇等单位开展专项约谈,向水利局、王庄镇等单位下发《整改工作提醒函》,形成“评估-反馈-问责-提升”工作有机衔接,推动巡察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

四是深化持续整改,构建长效机制。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的“三单管理”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模式,通过动态跟踪问效、集中会商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近期能整改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阶段性目标。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指导督促被巡单位将整改实践提炼为制度规范长期坚持,构建“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良性机制。

巡察成果的落地生根,关键在整改成效,核心在推动落实。必须坚持“全链条管控、全流程贯通、全周期推进”的工作理念,将整改要求细化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节点、传导到每个岗位,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方能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融合,进而实现从“问题整改”到“制度完善”再到“治理提升”的良性循环,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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