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评估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新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新野县印发了《关于开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2024年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决策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圆满完成新野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具体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分析问题所在,能够为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实施建议。
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以下三点:
评估决策实施的效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
评估决策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为决策的今后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通过评估总结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决策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以下1项:
《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项目》
牵头评估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评估方式及结果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等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由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牵头,采取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及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评估。
通过评估分析决策具体指标进展情况、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对比等方面,评估范围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效果总体在预期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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