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持续开展巡察整改中期联合督导
为持续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效。根据新野县委统一部署,2026年伊始,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的9个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中期督导。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纪检、组织专业优势,指导帮助各被巡察单位规范整改流程、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整改质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细。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整改责任。督查组在各单位实地督导过程中,积极传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指明整改方向,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提醒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责任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工作合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监督检查,及时纠偏正向。通过“查方案促落实、查台账促规范、查进度促成效”的“三查三促”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嵌入式”督导。对于整改方向有偏差、整改材料不完善等问题,督查组聚焦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关键环节,采取“一对一”会诊、“点对点”指导方式,通过现场办公、案例剖析等形式,帮助被巡单位理清整改思路、优化整改路径。
三是深化难点会商,助力整改提质。对于被巡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整改难题,督查组采用现场会商的方式,群策群力,先查明问题的前因后果,再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实事求是商定下步整改措施,对于确因客观原因限制,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要求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分阶段开展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进度报送县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
下一步,县委巡察整改联合督导组还将在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对各单位整改结果进行质效评估,确保巡察整改监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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