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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统计局 作者:县统计局 时间:2026-02-28

新统〔2025〕12号

新野县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新野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河南省建立健全防止统计造假刚性制定的若干措施》要求,紧扣2025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交流会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精神。全年主持或参与法治专题学习12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讲授法治课2次,引导全局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是政治问题”“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

(二)履职尽责,全面贯彻统计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议事日程。2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数据质量管控、执法监督与普法宣传等重点任务。积极推动将新修订《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文件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范畴,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听取法规股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支持3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资格培训,为统计法治工作提供人员、车辆、经费等全方位保障。印发《新野县统计局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组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持续提升政治站位。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推动防治统计造假要求入脑入心。二是突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督促,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全过程。

(二)强化执法监督,从严从实保障数据质量。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抽查企业14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积极配合市统计局法规科,对全县3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检查,对24家数据报送不规范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将执法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发改、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形成统计监督与行业监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纵深推进“统计强基行动”和“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组织线上线下业务与法治培训10余次,覆盖基层人员1000余人次。大力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实现全县规上企业全覆盖,从源头上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压缩人为干预空间。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机制,班子成员带队对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抽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2025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真实客观准确。

(三)抓实普法宣传,积极培育统计法治生态。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创新“法治宣传+诚信建设”模式,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推进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引导调查对象自觉抵制统计违法行为。在机关内部,依托“统计大讲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提升全局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四)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部、审计局的沟通配合,及时反馈县直部门及乡镇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情况。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的协同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有效贯通,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整体合力。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及整改情况

对照中央和省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最新要求,我县统计法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普法宣传手段较为单一,部分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对统计造假危害性、问责严肃性认识不足,对统计违法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感受不深。统计法进党校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面向经济职能部门的专题培训覆盖不够。

(二)基层统计法治基础仍显薄弱。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部分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提升。与中央“建立统计人员配备与调查单位数量、人口规模变动的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相比,我县基层统计力量保障仍有差距。

(三)统计执法力量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目前全局仅有2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同时兼职其他业务或行政管理工作,无专职法治工作人员。统计执法以服务型执法为主,对行政相对人侧重批评教育、业务指导,执法的刚性和震慑力有待加强,与“从严从实从快查处统计造假典型问题”的要求尚有差距。

(四)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待深化。统计与税务、电力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运用大数据开展异常数据排查的能力不足。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数据质量”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协同监管合力有待增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活动,推动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完善局党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引导全局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压实法治责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探索建立统计与税务、电力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异常数据排查能力。推动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持续强化依法统计,筑牢数据质量防线。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成果,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和常态化核查机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对统计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深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四)持续锻造法治队伍,夯实人才支撑基础。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着力培养一批既精通统计业务又熟悉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落实每年至少2次业务技能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新野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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