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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普法宣传|明维权路径 护“舌尖安全”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芦清伟 范晓田 时间:2026-03-10

为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人民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明晰外卖消费维权边界,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外卖餐饮作为便捷的就餐方式,其卫生质量与消费者健康息息相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始终坚持保障食品安全的价值取向,兼顾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商家正当利益,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责任边界,推动餐饮行业提质升级。

 针对外卖消费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法院明确,餐饮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卫生、依照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的法定义务。若餐品出现卫生瑕疵,商家应承担违约责任;若餐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主张赔偿损失及惩罚性赔偿,相关制度的实施,既增加了违法经营成本,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为引导各方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县人民法院发出倡议:

 餐饮商家要坚守诚信底线,加强内部卫生管理,健全质量管控机制,从源头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增强法律意识,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信任;遇不合理索赔时,注意留存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外卖餐品存在问题,首先做好证据留存,及时拍摄餐品及异物照片、视频,保留订单、支付凭证等材料;随后通过与商家、外卖平台协商,或向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亦或通过诉讼途径等合法方式主张权利;同时明确维权边界,区分食品卫生瑕疵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形,理性提出赔偿诉求,杜绝恶意索赔行为。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普法宣传,强化案件审理与纠纷化解,以司法力量护航“舌尖上的安全”,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消费关系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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