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玺”案退赔公告的通知
来源: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作者: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时间:2026-03-20
“国玺”案集资参与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玺”案退赔工作的公告》,现将退赔工作的公告转发你们,请各集资参与人根据公告要求填报信息,以便划付退赔款。
附件: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玺”案退赔工作的公告.docx
新野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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