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终止新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附属医院、新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通知
来源:县社会保险中心
作者:县社会保险中心
时间:2026-06-09
全县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有关协议服务机构:
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三版)规定和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终止新野县社会保险中心与新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附属医院、新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请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广泛宣传知悉。
新野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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