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召开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6月15日下午,我县召开了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会议。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县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法律工作者和县见义勇为事业促进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葛青峰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长师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占伟首先报告了对5起见义勇为事件的调查情况,与会的各位评委经过认真讨论、举手表决,一致同意对张志华等6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确认,会议还确定了对18名见义勇为参与人的表彰奖励意见。
会议指出,见义勇为、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大力弘扬新时代见义勇为精神,不断激发全社会见义勇为内生动力,促进我县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新野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要积极开展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理、调查、核实和评定确认工作,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肯定和褒奖,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二要大力褒奖见义勇为英雄。要更好地发挥县见义勇为事业促进会连接党委政府、服务社会大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按照促进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大力宣传、表彰、奖励和慰问见义勇为人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我县见义勇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三要加强协作。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促进会要密切协作,通过财政拨款和接受捐款等途径,获取更多善款,进一步加大宣传、表彰、奖励和慰问帮扶的投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我县见义勇为事业走在全市前列,为我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平安新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