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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野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政策公开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7-21

新野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是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为目标,从地膜的使用、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入手,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财政补助、部门监管的科学使用地膜,废旧地膜高效回收利用体系。针对新野县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现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现有基础上,通过项目实施,加大厚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力度,尽快扩大覆盖面,强化残膜回收加工能力,实现产业升级,构建较为完善的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形成地膜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彻底控制白色农业面源污染,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促进新野高效生态经济发展。

补贴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

地膜要求:高强度地膜须选用《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厚度达到0.015毫米及以上,耐候期180天以上。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高强度地膜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 GB  13735-2017”国家标准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全生物可降解地膜需符合GB/T 35795-2017国家标准。

补贴办法:在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地膜使用主体到地膜经销门店(或网上购买)采购符合规定且与作物相匹配的地膜产品,开具票据、索要合格证。地膜经销商要对购置使用的地膜合格性和真实性负责。

在当季地膜使用季节结束后,由地膜使用主体提出补助申请,经地膜使用者签字确认、村委核验、乡镇复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

各类覆膜作物根据各自覆膜比例,按照高强度地膜、可降解地膜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贴。

“一膜多用”,根据地膜使用次数,按照高强度地膜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上报情况,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查验,经查验购置票据、生产合格证、覆膜面积、地膜厚度、公示情况等相关手续,按标准拨付补助款项。 

保障措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将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组织方式和考核办法。

 

新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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