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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野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政策公开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7-21

根据新野县人民政府《新野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现将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公开。

1、秸秆饲料化

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秸秆收贮企业(含养殖企业)等。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在2年以上,连续从事秸秆收贮业务,信用记录正常,有规范的用地手续,无争议、无纠纷。

2、其他秸秆产业化利用

经县级认定的2026年年利用秸秆5000吨(含)以上的除秸秆饲料化利用以外的其他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主要包括秸秆基料化、能源化(不含发电)、肥料化(以秸秆为原料的固、液态有机肥,叶面肥、专用肥、混合肥、炭基肥)和工业原料化利用。

3、干草棚、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点)建设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2026年以来在新野县新建或提升扩建的秸秆收储量(能力)达5000吨(含)以上的干草棚、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点)进行补贴。

4、秸秆深翻还田

实施秸秆深翻还田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等。 

 

新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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