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政策公开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7-21
根据新野县人民政府《新野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现将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公开。
1、秸秆饲料化
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秸秆收贮企业(含养殖企业)等。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应在2年以上,连续从事秸秆收贮业务,信用记录正常,有规范的用地手续,无争议、无纠纷。
2、其他秸秆产业化利用
经县级认定的2026年年利用秸秆5000吨(含)以上的除秸秆饲料化利用以外的其他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主要包括秸秆基料化、能源化(不含发电)、肥料化(以秸秆为原料的固、液态有机肥,叶面肥、专用肥、混合肥、炭基肥)和工业原料化利用。
3、干草棚、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点)建设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2026年以来在新野县新建或提升扩建的秸秆收储量(能力)达5000吨(含)以上的干草棚、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点)进行补贴。
4、秸秆深翻还田
实施秸秆深翻还田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等。
新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