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资金公示
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中央资金,以下为项目资金的主要用途。
秸秆饲料化利用:对符合要求的单户(收贮1000吨以上)以上的主体进行补助(黄贮,干贮),按照干贮40元/吨,黄贮22.5元/吨的标准补贴。单个收贮主体资金奖补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其他秸秆产业化利用:经县级认定的2026年年利用秸秆5000吨(含)以上(实际收贮1000吨以上)的除秸秆饲料化利用以外的其他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按照实际利用秸秆量,按照40元/吨的标准补贴。
干草棚、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点)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对2026年以来新建、改扩建的收储能力达5000吨(含)以上标准化干草棚进行补贴投资,额度不超过30%(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享受干草棚、标准化秸秆收贮中心(点)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秸秆收贮补贴。已从基本建设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性质相同的中央、省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机械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在2年以上,合法经营手续齐全,无争议无纠纷,用地手续合规,新农主体自主申报,并由乡镇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部门。
秸秆深翻还田:在全县范围内玉米种植区域示范推广秸秆深翻还田0.48万亩,深度不低于25厘米,补贴标准60元/亩。
新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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